根据《河海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文件精神,为了切实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院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严格执行河海大学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生源质量,实行按需招生。
二、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提高录取选拔质量;
2. 进一步推动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积极支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
3. 进一步加强对录取工作的管理,强化监督,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复试内容及成绩
1、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由三部分组成,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及综合面试。
复试成绩满分为400分。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按招生目录要求确定,考试时间为2小时;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听力满分50分,由学校统一组织测试,口语满分50分,由学院组织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每生面试总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复试中重点考察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力、创新精神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心理健康诚信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
2、复试成绩的使用
①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部分考核成绩之和。笔试成绩不合格、外语听力成绩不合格、口语测试成绩不合格、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均视同复试成绩不合格。
②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计算所得。
③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提交说明材料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
四、 关于硕士研究生的录取
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情况(志愿优先的原则)和考生的初试与复试成绩,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提出各专业建议录取名单。其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均不予录取:①笔试成绩不合格;②外语听力成绩不合格;③面试成绩不及格。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建议名单审核后,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
由于教育部规定保留资格录取的考生占当年的招生规模,且其名单必须经全国省级招生办公室联合办公会检查通过。因此,需要保留入学资格者必须在4月30日前提出申请,并签署相关协议后,才能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五、 专业课笔试科目
“物理海洋学”专业学术型研究生笔试科目按招生目录要求确定为“海洋学”。参考书目:《海洋科学导论》,冯士笮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
六、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
面试专业 | 面试时间 | 面试地点 | 面试内容 |
物理海洋学专业 | 2015年3月22日, 上午9:30-11:00 | 芝纶馆308 | 专业面试、英语口语测试 |
七、 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全程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如携带将暂时由工作人员保管)。
2、所有考生必须严格按照学院复试细则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服从考务的安排。如有违纪、舞弊行为将取消复试资格。
八、复试报到时间和地点
时间:3月22日上午8:30-9:30;
地点:芝纶馆307。
九、听力测试及专业课笔试
考试时间: 3月21日18:00-18:20听力测试;
3月21日18:30-20:30专业课笔试
考试地点:闻天馆506。
十、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见河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公告
十一、其他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于3月22日上午8:30-9:30到河海大学芝纶馆307室办理报到手续。并缴纳复试费80元/生,体检费20元/生,共计100元/生。
考生携带证件等相关材料(含2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到学院报到,并按专业抽取面试序号,查看相关复试安排,同时领取体检表,贴上照片后,需学院盖章方有效。
报到时须交验相关审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交验学生证、身份证、教务部门出具的学习成绩单;
(2)往届本科毕业生必须交验本科毕业证、身份证;
(3)其他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获国、境外证书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服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本实施细则中未提事项按研究生院《河海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本实施细则解释权由海洋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海洋学院
2016年3月17
海洋学院地址:河海大学校本部芝纶馆307室
联系人:安杰晶老师
联系电话:025-83786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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